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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3-06-28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17,318.5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17,318.58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75,426.0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175,426.0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2,848,673.47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200,000,00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从2021年3月12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8,698,450.6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67,639.3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将28,698,450.62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线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作出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代码:688456 公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22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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