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以及常规管理等工作的行政机构,下设招生、培养、学位、学生管理和质评等5个科室,专职工作人员12名,形成了一支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充满活力的研究生管理团队。
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日常教学安排、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工作。
主要负责组织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负责导师遴选及相关业务费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主要负责学科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动态调整及学位点的学位授权审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