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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3-08-08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吴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公司公告(2020-06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适应公司票据使用需求,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与子公司共享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12个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96,226.3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23,773.65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 B126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剩余158,744,383.00元(包含累积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等),其中6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已于2020年9月16日归还原募集资金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0-054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98,744,383.00元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09.82万元。

      鉴于前期决策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建研院本次拟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同时,建研院依法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拟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并将监督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已到期,综合公司使用票据池结算的情况,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财务总监对期间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财务总监对期间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票据池业务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施,公司财务总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实施情况。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公司公告(2020-06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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